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的标的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价27,132万元。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交易对方朱恺、童莉夫妇及其共同持股的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不会达到5%以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计不会成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之盖章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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