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566.0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100%。
海洋王(股票代码:002724)股票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期间股价涨跌幅情况、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和同行业指数涨跌幅情况如下:
日期 | 海洋王收盘价(元/股) | 中小板综合指数(点) | 电气机械(证监会)指数(883135.WI)(点) |
2019年8月13日 | 5.63 | 8395.80 | 4559.66 |
2019年9月9日 | 6.59 | 9430.51 | 5105.03 |
涨跌幅 | 17.05% | 12.32% | 11.96% |
海洋王相对涨跌幅 | - | 4.73% | 5.09% |
海洋王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17.05%,扣除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上涨12.32%)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行业(证监会)指数(883135.WI)(上涨11.96%)因素影响后,海洋王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海洋王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本页无正文,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签章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