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顺兴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具体情况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诉龙志强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原告: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
被告: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龙志强、骆永武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永福顺兴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利息、复利共计人民币246234.19元,被告龙志强、被告骆永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作为抵押权人,对被告永福顺兴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机械设备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永福顺兴公司、被告龙志强、被告骆永武共同承担。
原告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查封被告上述财产。
(二)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诉龙志强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原告: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
被告: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龙志强、骆永武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永福顺兴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利息、复利共计人民币97634.01元,被告龙志强、被告骆永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作为抵押权人,对被告永福顺兴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机械设备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作为抵押权人,对被告永福顺兴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14处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作为抵押权人,对被告永福顺兴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2块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永福顺兴公司、被告龙志强、被告骆永武共同承担。
原告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查封被告上述财产。
三、判决情况
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八、重大诉讼相关章节。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拟申请破产的议案》,议案披露了永福顺兴公司本次诉讼涉及的2,500万元银行贷款(永福顺兴以自有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将于2019年10月22日到期,2019年二季度利息已逾期,预计到期日该笔贷款无法偿还。永福顺兴公司破产对公司的影响详见2019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拟申请破产的公告》(2019-035)。
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9)桂0326民初744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9)桂0326民初745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桂0326民初744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桂0326民初745号】【(2019)桂0326民初745号之一】。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