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9年9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9月6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配股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配股专项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本次筹划的配股事项相关审计业务。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30万元和10万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业务合伙人:胡少先
5.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2018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中排名第七名,最近三年无处罚和惩戒记录。公司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拟聘任其为公司配股专项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经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配股专项审计机构及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配股专项审计机构及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配股专项审计及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配股专项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