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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9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限售股解禁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九月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蓝帆医疗本次交易所涉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4号),核准蓝帆医疗向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发行179,919,243股股份、向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信”)发行190,900,8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亿元。

2018年6月19日,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对应的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94,355,000股增加至865,175,086股。

2018年9月10日,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对应的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865,175,086股增加至964,046,086股,该等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股数(股)限售股份数量(股)限售期
1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226,04910,226,049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226,04910,226,049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061,35617,061,35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4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10,764,26210,764,262自上市之日起12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股数(股)限售股份数量(股)限售期
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个月内不得转让
5国信国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5,608,18015,608,18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上海中兵国泰君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226,04910,226,049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707,21217,707,21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8胡金龙7,051,8437,051,84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合计98,871,00098,871,000-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回购注销1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964,046,086股减少至964,031,086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涉及的股东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信国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中兵国泰君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胡金龙(以下简称“本次限售对象”),其余股东由于限售期不同,不构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情形。北京中信关于本次交易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本次限售对象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方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承诺人所认购的股份,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现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本次限售对象所持的限售股份达到股份解锁条件。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8,8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8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1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226,049-10,226,0491.06%
2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226,049-10,226,0491.06%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061,356-17,061,3561.77%
4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0,764,262-10,764,2621.12%
5国信国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5,608,180-15,608,1801.62%
6上海中兵国泰君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226,049-10,226,0491.06%
7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707,212-17,707,2121.84%
8胡金龙7,051,843-7,051,8430.73%
合计98,871,000-98,871,00010.26%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22,535,24843.83-98,871,000323,664,24833.57
高管锁定股6,296,3980.65-6,296,3980.65
首发后限售股416,238,85043.18-98,871,000317,367,85032.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41,495,83856.17+98,871,000640,366,83866.43
三、股份总数964,031,086100.00-964,031,086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股东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蓝帆医疗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金萌萌陈昱东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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