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4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三、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任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周湘红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孙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金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程晓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毛大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黄文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王玉涛 陈尚义 王新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