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9月5日-9月6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206,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0%。
2、本次增持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1,067,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3%,超过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父子35.48%的持股。
3、本次增持完成后,社会公众股数量为57,966,568股,持股比例为28.98%,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上市地位。
2019年9月6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聚隆科技”)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获悉领泰基石于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6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00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公告日,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067,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1、增持人: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增持目的: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与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信心,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增持进一步提高持股比例。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
4、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股东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领泰基石 | 集中竞价 | 2019年9月5日 | 14.98 | 756,289 | 0.378% |
2019年9月6日 | 17.12 | 1,243,791 | 0.622% | ||
合计 | — | — | 16.31 | 2,000,080 | 1% |
注:以上增持均价不含相关税费。
5、本次增持前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 增持前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55,270 | 11.83% | 23,655,270 | 11.83%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854,097 | 9.43% | 18,854,097 | 9.43% |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 10,351,998 | 5.18% | 10,351,998 | 5.18%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206,174 | 8.10% | 18,206,254 | 9.10% |
合计 | 69,067,539 | 34.53% | 71,067,619 | 35.53%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后续增持计划
截至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之日(2019年9月6日),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继续增持聚隆科技股份的明确计划。但是,从巩固控制权、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稳定性、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等角度出发,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1,067,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3%,超过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父子35.48%的持股。
3、本次增持完成后,社会公众股数量为57,966,568股,持股比例为28.98%,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制权等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增持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