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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达数字: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7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达数字”、“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亚妹女士和乔昕先生(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9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8,020,000股,减持比例为1.39%,其中陈亚妹女士减持502万股,乔昕先生减持300万股。合并前次持股变动

以及公司股本变化等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人合计持股比例已累计减少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亚妹持有麦达数字206,599,899股股份,占麦达数字股份总数的35.77%;乔昕持有麦达数字68,927,032股股份,占麦达数字股份总数的11.94%,两者合计持有麦达数字275,526,931股股份,占麦达数字股份总数的47.71%。本次权益变动后,陈亚妹直接持有麦达数字201,579,899股股份,持股比例下降至34.90%;乔昕直接持有麦达数字65,927,032股股份,持股比例下降至11.42%,两者合计直接持有麦达数字46.32%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亚妹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日升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2,376,500股;2018年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日升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出售13,876,500股;2019年4月29日-4月30日,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新余益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出售10,786,362股。

本次股份权益变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与股份相关的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股东承诺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亚妹女士及乔昕先生于200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实际控制人乔昕先生、陈亚妹女士及董监高于2016年1月曾承诺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承诺从2016年1月12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3、乔昕先生作为2016年度定向增发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一,曾承诺如下: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月内不得转让。

4、日升投资于2017年增持公司股票2,376,500股,增持人及一致行动人曾承诺如下: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陈亚妹女士与乔昕先生于2018年12月20日大宗交易减持时曾承诺如下:

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6、陈亚妹女士于2019年4月30日大宗交易减持时曾承诺如下: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亚妹女士和乔昕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需要事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陈亚妹女士与乔昕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陈亚妹女士所持有的98,000,000股公司股份被质押,占公司总

股本的16.97%;乔昕先生所持有的36,000,000股公司股份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6.2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基于自身资金安排的需求。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义务披露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信息披露业务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陈亚妹女士和乔昕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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