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西安地铁二号线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5日获取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西仲裁字(2016)第162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象广告”或“申请人”)就其与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地下铁道”或“被申请人”)签订的《西安地铁二号线车站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使用合同》,因西安地下铁道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公益广告发布数量超过合同约定、部分墙贴广告位遮挡及滚动灯箱不达标等事项的情形,于2017年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对方支付赔偿金及相关损失等,仲裁过程中,西安地下铁道也提出反请求裁决解除合同并要求大象广告支付欠缴的经营权费、电费、损失、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该案件申请仲裁时处于公司收购大象广告期间,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披露了该案件基本情况。
二、本次仲裁的裁决情况
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审阅了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分别于2017年11月、2018年11月、2019年1月、3月、4月对本案进行了审理。2019年8月26日,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仲裁庭认为: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西安地铁二号线车站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使用合同》及相关补充合同的解除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
2、申请人申请的赔偿金额,仅超发公益广告费用、钟楼站国旅广告位遮挡、滚动灯箱报废三项“损失”的实际损失为33214160.16元。
3、申请人申请的赔偿金额,有上无下或有下无上的公益广告损失共26327679.37元,广告灯箱及滚动灯箱质量问题以顺延三个月不收大象广告经营权费的方式已解决完毕,梯旁看板拆除的损失金额为7723444.78元,行政中心站广告位遮挡损失为154365.84元,以上共计34205489.99元。
4、由于合同的解除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支付经营权费16450万元,扣减三个月经营权费1837.5万元,截至目前被申请人累计欠申请人款项14612.5万元。
5、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缴纳的电费及利息合计144.4147万元。
6、对于欠缴灯箱费用,对期满后如何计算收费没有约定,故不予支持。
7、对于墙面损失106497.3元,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8、关于律师费问题,本案是由被申请人先违约引起的,因此被申请人律师费不予支持。
9、对于玻璃护栏贴使用费问题,双方没有约定,故不予支持。
10、关于被申请人主张违约金问题,因本案是由于被申请人违约引起欠缴经营权费的,故不予支持。
11、对于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为其开具发票的请求,是收款人税法上的义务,因此申请人在商事仲裁中要求被申请人开具发票的要求不予支持。
12、反请求和本请求仲裁费按比例承担。
基于上述意见,仲裁庭裁决如下:
“1、申请人在收到本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被申请人支付欠付的各项费用共计160613171元。
2、被申请人在收到本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各项损失共计67419650.15元。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的其他仲裁反请求。
5、本案本请求仲裁费用1115208元,申请人已预交,申请人承担669947元,被申请人承担445261元;反请求仲裁费用2628435元,被申请人人已预交,申请人承担1041579元,被申请人承担1586856元,本案鉴定费用500000元,申请人已预交,申请人承担250000元,被申请人承担250000元。双方各自承担的部分在收到本裁决书十五日内支付给对方。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大象广告与西安地下铁道签署的相关经营权合同,截止协议解除日应付经营权费为5.88亿元,公司已知大象账面截止2017年6月30日实际支付的经营权费已达5.1亿元,而本仲裁判决中显示大象广告欠付西安地铁二号线经营权费
1.46125亿元。由此可见,大象账面显示的西安二号线经营权费支付情况与实际支付金额差异巨大。目前,公安机关正在针对公司被合同诈骗事项进行调查,相信法律会还原事实真相,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制下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鉴于公司已无法控制大象广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2019-005号公告),公司未知大象广告及其所属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末对大象广告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95,650,146.71元,大象广告该仲裁事项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业绩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其他影响尚无法判断。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