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24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金马5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5日召开,会议提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9月23日下午4:30
二、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2000年大酒店17楼1710
房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2、《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推荐恢复
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六、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9年9月20日下午转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9月21日、9月22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至5:00);
2、会议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2000年大酒店17
楼1710房;
3、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应由受托人提交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一);法人股东出席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请见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出席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八、会务联系: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2000年大酒店17楼1710房
会议联系人:周天亮
联系电话:0756-2230667
传 真:0756-2230667
九、其他
(1)会议材料备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2000年大酒店17
楼1710房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召开时间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____________同志,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