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 9月5日以通讯审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通讯审议、记名投票。本次会议通过以上投票方式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现拟签署《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
2、表决结果:同意的董事9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
名。
3、本议案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三方友好协商,决定解除三方签署的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现拟签署《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终止协议》。
2、表决结果:同意的董事9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
名。
3、本议案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就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事由,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表决结果:同意的董事9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
名。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2、表决结果:同意的董事9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
名。
3、本议案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董事会提请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表决结果:同意的董事9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
名。
特此公告。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