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获批发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19年第10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14部分:DNA数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原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临检”)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目标基因区域捕获质量评价通则》获得批准发布。具体情况如下: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参与起草单位 | 实施日期 |
GB/T 26237.14-2019 |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14部分:DNA数据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1日 |
GB/T 37872-2019 | 目标基因区域捕获质量评价通则 | 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 | 2019年8月30日 |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14部分:DNA数据》的发布使得来自不同系统的DNA数据具备互换性和兼容性,可增强DNA数据使用效率,缩短DNA数据处理时间,提高个体识别自动化程度。有利于规范整个个体识别行业市场,确保各检测单位检测质量,从而提升准确性和安全性,促进我国个体身份鉴定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目标基因区域捕获质量评价通则》隶属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的生物技术领域的首个标准专项“重要核酸生物技术30项国家标准研制”,该项标准的发布解决了国内基因检测领域的技术平台无据可依的问题,为行业发展起到了框架性指导作用,并为基于目标基因区域捕获技术的各项应用的规范和指导提供了国家层面的依据。
公司通过参与上述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行业产品和技术进步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继续推动行业进步。本次公司参与的国家标准颁布,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