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瀚讯”)《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投资各方出资额系公司与交易各方共同协商确定,此类安排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王东进 曹惠民 李学尧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