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瀚讯”)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科研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相关安排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王东进 曹惠民 李学尧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