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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5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

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9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不能参加现场会议的持有人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112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765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符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

表决结果:同意4,76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陈露、周琴琴、徐青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陈露

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4,76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4,76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以下事宜:

(1)负责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择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

(9)修订《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细则》;

(10)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4,76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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