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以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起设立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进行融资。
●本次融资方案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融资方案的开展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结构
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捷保理”)以受让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以下简称“目标应收账款债权”)的方式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性保理服务,并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联捷保理在受让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后,以该笔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起设立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公司作为基础资产债务人或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出具债权债务确认,并承诺到期对目标应收账款债权无条件付款的书面确认文件。
公司向联捷保理提供资金用于联捷保理向供应商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联捷保理以其收到的发行后的募集资金或转让对价优先偿付公司实际提供的资金。
二、保理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PMXQ7Y注册资本:55,000万人民币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法定代表人: 冀坤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24日股权构成及持股比例:深圳前海环融联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 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有关的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财务情况(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联捷保理总资产2,326,638,393.44元,净资产550,000,000.00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27,537,728.70元,净利润28,833,259.85元。
三、业务基本情况
1、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发股份”)。
2、基础资产: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
3、发行注册金额及期限: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后续将分期发行,每期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70亿元,具体以每期业务机构获批金额为准)。
4、发行利率: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协商确定。
5、资产服务机构/保理商: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三、本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四、开展本次业务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负责本次供应链资产专
项计划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局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发行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增信措施、一次或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在上述架构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执行相关资金安排;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五、风险提示
上述业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