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何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投资建设高淳协鑫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南京鑫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高投资”)共同向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高燃机”)现金增资。增资后,宁高燃机注册资本22,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10,967万元的总价认缴10,967万元,持有其49.85%股权,协鑫智慧能源持股48.80%,鑫高投资持股1.35%。
会议同意宁高燃机作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高淳协鑫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并在建设后负责运营。高淳协鑫燃机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含燃机电厂、天然气管道、热网管道)。
与会监事认为发展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清洁能源发展方向。本项目作为华光股份在无锡之外的首个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对华光股份在燃气领域的市场布局及业务开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投资建设高淳协鑫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