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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4
证券代码:002950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46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崔金海先生、陈浩华先生、程宏女士、杜先举先生、黄文剑先生、李永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蔡元庆先生、徐莉萍女士、陈仕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元庆先生、徐莉萍女士、陈仕国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金海,男,中国澳门籍,1959年出生,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至1992年任职于湖北天门纺织总厂,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开始创办奥美医疗,并担任其董事长、总裁职务,现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截至本公告日,崔金海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3.02%的股份,崔金海先生与持有公司9.87 %股份的股东万小香女士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2.36 %股份的股东崔辉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2.36 %股份的股东崔星炜先生系父子关系。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系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37.6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崔金海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浩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1983年至1987年任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接待办,1987年至1988年任职于深圳市行政监察局,1988年至1992年任职于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起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浩华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6.33 %的股份,亦通过持有枝江市志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浩华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2年任职于武汉钢铁公司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室,1992年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利宝电子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市场部,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起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程宏女士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5.17 %的股份,亦通过持有枝江市金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鄂州长江普惠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海富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程宏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先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2

年至1992年任职于湖北天门纺织总厂,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起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杜先举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99 %的股份,亦通过持有枝江市宏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鄂州长江普惠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海富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1.73%股份的股东杜开文系父子关系。杜先举、杜开文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4.72%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先举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文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至1999年任职于广州新天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1999年至2000年任职于广州中企信息咨询服务公司,2000年起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黄文剑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0.97 %的股份,亦通过持有枝江市金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鄂州长江普惠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文剑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永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吉林财经大学硕士。2001年至2004年任职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6年5月任职于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至今任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李永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李永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永柱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莉萍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会计学博士、湖南大学教授、会计学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产权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财政厅管理会计特聘专家,湖南省财务学会秘书长、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致公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致公党妇女委员会副主任。现担任电广传媒(000971)、艾华集团(603989)、南岭民爆(002096)、华银电力(600744)、奥美医疗(002950)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徐莉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莉萍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蔡元庆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日本广岛大学法学博士,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1997年获得日本熊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得日本广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省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深圳市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现担任容大感光(300576)深纺织(000045),招商蛇口(0019792),欧菲光(002456)奥美医疗(002950)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元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元庆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仕国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中山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博士,现任深圳大学材料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南山区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和安全性评价重点实验室主任,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分析测试协会化工测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专家,深圳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荔园优青”),现担任奥美医疗(002950)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仕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元庆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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