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王俊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财务总监王俊芳计划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9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75%),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俊芳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王俊芳,为公司财务总监。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截至本公告日,王俊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5,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98%,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投资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13,9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7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7.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股东王俊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以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止公告日,王俊芳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王俊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王俊芳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王俊芳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