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4名,实际表决董事14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举陶以平先生为董事会临时负责人的议案》。鉴于高建平先生因任职年龄原因辞去本行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职务,为保证本行的正常经营和运作,会议同意推举本行董事、行长陶以平先生为董事会临时负责人,在董事长空缺期间临时负责本行全面工作,代理行使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