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昝圣达先生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7年3月23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昝圣达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原质押期限届满时办理了质押展期(详见公司公告2017-004、2019-013)。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昝圣达先生于2019年8月30日为其所持有的2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解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出质人)名称 | 昝圣达 | |
原被质押股份情况 | 原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104,700,000 |
质押开始日 | 2017年3月22日 | |
质押到期日 | 2020年3月20日 | |
质权人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原被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 10.00% | |
本次解质股份情况 | 本次解质日 | 2019年8月30日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股) | 28,000,000 |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67%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76,700,000 |
剩余被质押数量占其持股总数比例 | 72.62% | |
剩余被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7.33%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解质日,昝圣达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05,612,29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6,7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62%,占公司总股本的7.33%。
截至本次解质日,昝圣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335,66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6,7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3.21%,占公司总股本的7.33%。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