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于2019年7月29日公告了《要约收购报告书》,向除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外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要约收购期限为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28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要约期间,共有16,206,174股股份接受领泰基石发出的要约。
2019年8月30日,本次要约收购涉及股份已完成过户,领泰基石持有公司股份16,206,174股(占总股本的8.10%),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067,539股(占总股本的34.53%),低于现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父子 35.48%的持股。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