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政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审核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17日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股东为截至2019年9月11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