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0、900906 公司简称:*ST毅达、*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肖学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云花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云花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有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2019年1月3日,依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大申集团持有的公司2.6亿股股份过户至信达证券所管理的资管计划名下,信达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该资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2.自2019年1月起,监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均无法再与公司取得联系,时任管理层失联,公司信息无法正常披露,公司治理完全瘫痪。
3.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管理层。公司前任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具体工作人员全部失联,公司印章证照和财务资料下落不明,没有办理正常交接。新任管理层多方努力,推动公司治理正常化,通过刑事报案,于2019年4月22日取得公司2018年6月之前的财务凭证与部分公司资料,于2019年5月17日取得公司2018年6月之前的会计账簿,于2019年5月29日换发新营业执照,于2019年5月31日刻制新印章。2019年6月27日,公司完成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并公告。
4.公司涉及多项民事诉讼与执行案件。报告期内,公司因与中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及厦门中毅达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结案的立案调查、新增立案调查情况
(1)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公告收到证监会编号为沪调查2018-1-008号的《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
(2)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19-1-021号),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
6、2019年初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1)2019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7号),就公司未能及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罚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罚款已缴纳。
(2)2019年8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2019]60号《纪律处分决定》,因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联系,未落实相关监管及整改要求以及未按规定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相关公告,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张培,时任董事房永亮、侯庆路、孔令勇、宋欣燃、邓将军、张罕锋,时任监事马文彪、陈锋平、黄新浩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时任董事长张培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2019年8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2019]64号《纪律处分决定》,因大申集团未能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虽经监管督促,但大申集团至今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能向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说明未披露原因和有关情况,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予以公开谴责。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8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中毅达 | 指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毅达 | 指 | 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上河建筑 | 指 | 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观建设 | 指 | 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中毅达 | 指 | 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中毅达 | 指 | 深圳前海中毅达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中毅达 | 指 | 贵州中毅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立成景观 | 指 | 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
资管计划 | 指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信达证券 | 指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申集团 | 指 |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
西藏钱峰 | 指 | 西藏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西藏一乙 | 指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小投服 | 指 |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文盛资产 | 指 |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喀什农商行 | 指 |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 | 指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益安保理 | 指 |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
农广高科 | 指 | 江西省农广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弋阳公司 | 指 | 弋阳县华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彼岸大道 | 指 | 深圳市彼岸大道拾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万源泰公司 | 指 | 吉安市万源泰投资有限公司 |
太平洋公司 | 指 | 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太平洋机械 | 指 | 上海太平洋机械进出口公司 |
上海机械集团 | 指 | 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中纺机 | 指 |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一中院 | 指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上海二中院 | 指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上海高院 | 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乌鲁木齐中院 | 指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文盛案 | 指 | 文盛资产根据上海二中院于2016年11月作出的(2001)沪二中执字第156、158号裁定,文盛资产成为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文盛资产,故该案简称“文盛案”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信披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毅达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ZhongYiDa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Y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肖学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肖学军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05单元 | |
电话 | 18918578526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xiao_xj01@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30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05单元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86 |
公司网址 | www.600610.com.cn |
电子信箱 | xiao_xj01@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毅达 | 600610 | 中毅达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毅达B | 900906 | 中毅达B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2.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80,534.15 | -18,236,694.63 | 65.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00 | -7,589,485.36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81,161,022.06 | -462,701,572.23 | 3.99 |
总资产 | 27,127,101.04 | 26,008,562.43 | 4.3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0.0176 | -2.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0.0176 | -2.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0 | -0.0170 | 64.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73.5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70.31 | 不适用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丧失了对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及鹰潭中毅达的控制权,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无实际经营业务。
由于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故按照公式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结果为正数,而公司实际经营处于亏损状态,计算结果无意义,故此处不列示。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0,486,966.1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91,949.5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合计 | -12,078,915.68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土木工程建筑业,公司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及销售苗木业务。报告期公司继续丧失对子公司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上河建筑、中观建设及鹰潭中毅达的实际控制权,继续丧失对联营企业立成景观的重大影响力。公司报告期内无实际业务经营,2019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18,459,449.8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80,534.15元。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自 2017 年 11 月开始公司总部及子公司陆续出现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员工辞职潮爆发等情况,公司子公司先后出现失控、主营业务逐步处于停滞状态。
2018年12月27日,上海一中院裁定解除对大申集团持有公司2.6亿股限售股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5.05亿元交付信达证券所管理的资管计划用于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2019年1月3日完成标的股份解除冻结并过户,信达证券所管理的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信达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该资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2019年3月14日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聘了新的董事、监事、总经理,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了新的财务总监。
新任管理层上任时,公司前任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具体工作人员已全部失联,没有办理正常交接,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财务会计资料下落不明。公司新任董事会于2019 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返还公司印章证照、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各类公司财产的议案》,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公章以及公司会计凭证、财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的持有人在2019年3月17日前返还公司印章证照、财务会计资料。由于公司未收到任何资料或任何人的联系,为追回公司财务会计资料,于2019年3月21日以相关人员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尽快消除公司公章、营业执照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声明作废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等印鉴,并申请补发公司营业执照、新刻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等印鉴。
通过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多方努力,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取得公司原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印鉴、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以及部分财务会计资料。
2019年5月29日,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公司营业执照,2019年5月31日取得新刻制的公司公章。
2019年6月27日,公司完成中毅达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并公告。2019年7月25日,中毅达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公司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对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虽经多方努力,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仍然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公司尚未恢复融资功能。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对全部子公司失去控制权,苗木销售、园林及市政工程等主营业务全部处于停滞状态,全部子公司均未纳入公司2019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0。
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公司正在积极与诉讼案件相关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采取诉讼、和解、债务重组等多种措施争取尽快了结诉讼案件、化解公司债务危机;积极与潜在重组方进行沟通洽谈、遴选优质资产,努力盘活存量资产、处置盈利能力差的低效资产,争取尽快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42,929.66 | 7,230,482.63 | -91.11 |
财务费用 | 5,737,604.49 | 10,374,941.13 | -44.70 |
研发费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00 | -7,589,485.36 | 1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3,035.97 | -1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5,885.92 | -100.0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二是公司本期无实际经营的业务,公司员工大幅减少,相应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为合并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为合并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无实际经营的业务,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大幅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回股票投资资金;本期无新增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未完全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账户仍被冻结,报告期不具备筹资及还款的条件。合并范围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新增丧失对子公司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及鹰潭中毅达的实际控制权,合并范围由上年同期的5个主体(母公司及3家子公司、1家孙公司)变更为1个主体(母公司),母公司本身无实际经营的业务。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 | 本期期 | 情况说明 |
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8,558,693.68 | 31.55 | 8,543,580.18 | 32.85 | 0.18 | |
其他应收款 | 9,976,523.49 | 36.78 | 9,000,000.00 | 34.60 | 10.85 | 增加额主要是办公用房屋租赁押金,以及预付的信批费、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 |
其他流动资产 | 8,464,220.54 | 31.20 | 8,455,141.31 | 32.51 | 0.11 | |
固定资产 | 29,665.14 | 0.11 | 9,840.94 | 0.04 | 201.45 | 新增办公设备 |
长期待摊费用 | 97,998.19 | 0.36 | 新增办公用房装修费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368.64 | 100,000,000.00 | 384.49 | 0.00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36.86 | 10,000,000.00 | 38.45 | 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375.90 | 0.41 | 111,375.90 | 0.43 | 0.00 | |
其他应付款 | 249,898,790.12 | 921.21 | 240,807,767.85 | 925.88 | 3.78 | 增加额主要是应付利息、罚息及关联方垫付款项 |
预计负债 | 148,277,957.08 | 546.60 | 137,790,990.91 | 529.79 | 7.61 | 主要是未决诉讼及对外担保造成预计负债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542,358.70 | 银行账户司法冻结88,229.44元,美元证券账户资金受限8,454,129.26元。 |
固定资产 | 0 | 4辆汽车净值3,737,990.37元,下落不明,已全额计提减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 | 持有的厦门中毅达100%股权被冻结,上河建筑51%股权被质押、冻结,立成景观39%股权被冻结,中观建设股权被冻结,已全额计提减值。 |
其他应收款 | 0 | 支付正安县财政局的3000万元PPP项目保证金被冻结,已全额计提减值。 |
合计 | 8,542,358.70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备注 |
厦门中毅达 | 园林绿化 | 28,727 | 100 | |
深圳中毅达 | 电子产品开发 | 2,000 | 100 | |
新疆中毅达 | 工程施工 | 5,000 | 100 | |
贵州中毅达 | 工程施工 | 5,000 | 100 | |
中观建设 | 工程施工 | 49,418.17 | 70 | |
上河建筑 | 工程施工 | 8,499.66 | 51 | |
立成景观 | 园林绿化 | 12,480 | 39 | |
鹰潭中毅达 | 园林绿化 | 5,000 | 100 | 通过厦门中毅达持股 |
2017年,公司丧失了对上河建筑、中观建设的实际控制权及立成景观的重大影响力;2018年,公司新增丧失了对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鹰潭中毅达的实际控制权,且对其无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失去对上述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持续经营风险
因公司涉及多起民事纠纷,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融资路径不畅,员工大量离职,子公司均处于失控状态,给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采取积极应诉、与债权人充分沟通争取和解等多种措施,争取在短期内处理相关案件,解决本公司“失信”问题,恢复正常融资渠道,恢复公司经营。
2、重大诉讼案未决风险
公司对上海太平洋机械进出口公司3,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4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承担50%的责任,即公司应偿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三案本金及诉讼费、执行费14,629,741元。公司已于2005年1月26日前全额支付前述款项。但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于2007年取得该笔债权),主张公司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于2016年6月25日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主张金额为43,492,738.75元。2017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二中院执行决定书【(2017)沪02执恢62号、63号】,决定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新任管理层多次沟通,目前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运营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目前该案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应对措施:公司正在积极与案件相关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将采取债务重组或诉讼等措施争取在短期内了结该案件,恢复公司正常经营及融资功能。
3.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公司因2017年度被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13.2.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交所决定自2019年7月19日起暂停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如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满足《上市规则》第14.3.1条有关规定,上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遴选优质资产,寻求重组机会,采取各种措施恢复公司的正常运营,逐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3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3月15日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4月1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4月2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1月12日,公司时任独立董事黄皓辉、任一、郑明、程小兰在法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ST毅达独立董事关于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的说明及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风险的公告》,表明公司前任管理层失联。为维护上市公司治理秩序,公司股东中连续90日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中小投服、西藏一乙、倪赣于2019年1月31日共同以向公司公告的办公地址和电子邮箱发送邮政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致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西藏一乙、倪赣提议将《关于选举夜文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提案提交至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经查询,前述电子邮件与邮政特快专递发出后,电子邮件由于邮箱已满被退回,邮政特快专递于2019年2月3日因查无此人而未能妥投被退回。自特快专递的最后实地派送日2019年2月3日起算,至2019年2月13日,10日等待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反馈。之后,中小投服、西藏一乙、倪赣于2019年2月14日共同以向公司公告的办公地址和电子邮箱发送邮政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致函公司监事会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西藏一乙、倪赣并提议将《关于选举夜文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提案提交至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经查询,前述电子邮件与邮政特快专递发出后,电子邮件由于邮箱已满被退回,邮政特快专递于2019年2月20日因拒收被退回。自特快专递的最后实地派送日2月20日起算,至2019年2月25日,5日等待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作出反馈。2019年2月26日,中小投服、西藏一乙、倪赣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倪赣自行召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2、2019年3月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资管计划管理人信达证券向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提交股东大会了十三个临时提案,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过程中,无监事代表参与监票、计票环节,存在程序瑕疵。但是,存在该瑕疵是由于公司时任监事不履行其职责所导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在自行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前,曾向公司监事会发函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监事会未予以回应;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但公司监事均无理由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在无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情形下,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见证律师、现场参会的股东选举的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其中股东代表包括公司小股东中小
投服的授权代表,中小投服的主要职责是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认为,除监票、计票环节无监事代表参与外,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监事代表进行监票这一瑕疵属于轻微瑕疵,不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四条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信达证券 | 1、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亦将规范本企业的出资人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毅达《公司章程》中 | 持续有效 | 否 | 是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3、承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西藏一乙、中小投服、倪赣 | 承诺人承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之日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之日至决议公告之日期间 | 是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表示同意。公司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将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对上海太平洋机械进出口公司3,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4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承担50%的责任,即公司应偿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三案本金及诉讼费、执行费14,629,741元。公司已于2005年1月26日前全额支付前述款项。但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于2007年取得该笔债权),主张公司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目前该案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 | http://www.sse.com.cn/ |
由于公司涉嫌虚增2015年第三季度利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共计收到虚假陈述系列案件诉讼材料133起。 | http://www.sse.com.cn/ |
2017年5月3日,彼岸大道(原告)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原告委托华夏银行发放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由原告确定,贷款风险由原告承担,华夏银行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2017年5月3日,原告与华夏银行、公司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委托华夏银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亿元整,贷款期12个月,执行固定年利率10%,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清偿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原告有权按照年利率19.999%计收逾期利息及复利。原告于2019年1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126,726,252.38 元(其中本金 1亿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复利暂计至2019年1月24日合26,726,252.38元),另外还需支付律师费 60万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79,321元、保全受理费5,000元及案件受理费。 | http://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陈云兴 | 公司 | 民事诉讼 | 2018年12月23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公告送达形式向公司送达陈云兴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公司偿还2500万元欠款及相应利息。2019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8]沪0104民初27037号),裁定准许陈云兴撤诉。 | 2,500 | 已撤诉 | ||||
弋阳公司 | 公司 | 民事诉讼 | 2018年10月16日,弋阳公司向弋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购买立成景观股权款780万元欠款本金及利息(弋阳公司从万源泰公司受让债权),2018年12月12日,弋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 780 | 26.58 | 一审审理中 | |||
益安保理 | 公司、农广高科 | 农广高科 | 民事诉讼 | 2017年7月28日,公司向农广高科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同日农广高科与益安保理签署《票据融资理财委托协议》并交付票据,2018年7月票据到期后益安保理未收到款项,故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 1,000 | 41.08 | 一审判决已出 | 一审判决判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
喀什农商行 | 新疆中毅达 | 公司 | 民事诉讼 | 2017年9月5日,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毅达获得喀什农商行授信金额人民币1.25亿元,借款人民币4,800万元,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4,803.81 | 5,145.72 | 已裁判执行 | 公司被裁定承担保证责任 | 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厦门银行 | 厦门中毅达 | 公司 | 民事诉讼 | 公司对厦门中毅达向厦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9,19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17年1月23日与厦门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截止2018年1月24日,厦门中毅达流动资金贷款逾期金额为30,985,074.19元。2018年1月25日,厦门银行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厦门中毅达立即偿还所欠本金及利息、罚息、复息,同时对上海中毅达提起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3月22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1)厦门中毅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厦门银行借款本金30,985,074.19元及利息、罚息、复利;(2)厦门中毅达支付律师费22,000元,保全费5,000元;(3)上海中毅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3,098.51 | 3,575.25 | 判决已生效 | 公司被判决承担保证责任 |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
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民委员会 | 公司、厦门中毅达 | 民事诉讼 | 2010年8月20日,厦门中毅达租赁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民委员会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永安围顺成沙耕区的两块合计面积为168.98亩土地,2018年起开始拖欠的土地承包款,共计367,602元。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0日作出(2018)粤2072民初10314号判决书,解除了2018年8月20日厦门中毅达与原告签订的农业用地承包经营合同,并要求厦门中毅达和公司支付36.7602万元承包款,同时自2019年 | 36.76 | 58.57 | 判决已生效 | 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1月1日起至退还土地之日止按每年
35.0352万元的标准
支付145.98亩土地占用费,自2018年7月1日起至退还土地之日止按每年
3.45万元的标准支
付23亩土地占用费。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接获通知的被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共133起,涉及金额:
人民币合计16,313,099.96元。由于公司前任管理层未与现任管理层正常交接,目前披露的中小投资者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公司现任管理层掌握的材料为准,如获取新的材料的,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8年4月11日,上海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26号至沪[2018]41号),认定公司存在虚增2015年第三季度利润情形,对公司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做出(2018)沪0106行初453号行政判决,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上诉后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4月26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2019年8月8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就益安保理案作出(2018)沪0104民初20444号、(2018)沪0104民初20464号、(2018)沪0104民初20478号、(2018)沪0104民初20479号、(2018)沪0104民初2048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和农广高科支付益安保理公司汇票金额合计10,000,000元、利息(自2018年7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以内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证明及通知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4、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上述案件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尚有6起:(1)执行案号(2019)沪0104执1336号,执行标的33,212元;(2)执行案号(2019)沪0104执1337号,执行标的91,160元;(3)执行案号(2019)沪0104执4859号,执行标的400,000元;(4)执行案号(2019)沪0104执4947号,执行标的49,772元;(5)执行案号(2019)沪0101执2856号,执行标的275,478元;(6)执行案号(2019)沪0104执5714,执行标的12,678元。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7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党悦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2万元的罚款;对时任独立董事杨世锋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的罚款。
2、2019年8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2019]60号《纪律处分决定》,因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联系,未落实相关监管及整改要求以及未按规定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相关公告,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张培,时任董事房永亮、侯庆路、孔令勇、宋欣燃、邓将军、张罕锋,时任监事马文彪、陈锋平、黄新浩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时任董事长张培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2019年8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2019]64号《纪律处分决定》,因大申集团未能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虽经监管督促,但大申集团至今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能向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说明未披露原因和有关情况,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予以公开谴责。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文盛资产申请对公司强制执行,2017年11月1日,上海二中院决定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判文书号(2017)沪02执恢62号、63号。经公司新任管理层与原告多次沟通,公司已被上海二中院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告2019-014】。
2、公司因对新疆中毅达4,800万元欠款承担保证责任,经债权人喀什农商行申请,2018年4月2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判文书号(2018)新01执257号。
3、公司因与中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5月6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判文书号(2019)沪0101执2856号。
4、公司因厦门中毅达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6月12日被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判文书号(2019)粤2072执5186号。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8,985,074.1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78,985,074.1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1、2017年1月23日,公司为子公司厦门中毅达向厦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债券额为人民币9,19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厦门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2017年1月24日,厦门中毅达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8年1月24日,后又分别于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6日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2498万元、398万元、1429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8年1月23日。截止2018年1月24日,厦门中毅达流动资金贷款逾期金额为30,985,074.19元。 2、2017年9月5日,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毅达获得喀什农商行授信金额人民币1.25亿元,借款人民币4,800万元,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计提减值准备期初金额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将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期初计提减值准备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调整金额0元。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27日,上海市一中院向信达证券送达“(2017)沪01执794号之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大申集团持有的*ST毅达2.6亿股限售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505,232,000元交付信达证券用于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因信达证券所管理的资管计划为大申集团该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资金融出方,故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标的股份于2019年1月3日办理完解除冻结并过户登记至该资管计划名下。在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从“大申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9,126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由于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工作时尚不掌握公司的部分电子设备,导致“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数据不准确,原披露数为49,108户,准确数字应为69,546户。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60,000,000 | 260,000,000 | 24.27 | 260,000,000 | 无 | 其他 |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2,070,605 | 9.53 | 48,503,145 | 质押 | 102,070,6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倪赣 | 18,500,000 | 1.73 | 18,5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南上海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296,000 | 0.96 | 0 | 无 | 未知 | ||||
俞仲庆 | 7,101,650 | 0.6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钱光海 | 6,567,900 | 0.6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6,097,490 | 0.57 | 6,097,490 | 冻结 | 6,097,49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 | 5,148,000 | 0.48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俞雷 | 5,106,114 | 0.4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黄菊妹 | +2,910,000 | 5,010,000 | 0.4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3,567,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567,460 | ||||||
上海南上海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29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96,000 | ||||||
俞仲庆 | 7,101,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1,650 | ||||||
钱光海 | 6,567,9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6,567,900 | ||||||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 | 5,1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48,000 | ||||||
俞雷 | 5,106,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6,114 | ||||||
黄菊妹 | 5,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0,000 | ||||||
张文军 | 4,814,8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814,800 | ||||||
徐小岳XIUXIAOYUE | 4,078,4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078,400 | ||||||
唐保和 | 3,243,641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243,64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60,000,000 | 260,000,000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
2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8,503,145 | 48,503,145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
3 | 倪赣 | 18,500,000 | 18,500,000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
4 |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 6,097,490 | 6,097,490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信达证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
变更日期 | 2019.01.03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 http://www.sse.com.cn 2019/01/11 |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马建国 | 董事长 | 选举 |
肖学军 | 董事 | 选举 |
总经理 | 聘任 | |
代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
钱云花 | 董事 | 选举 |
财务总监 | 聘任 | |
严荣 | 董事 | 选举 |
黄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王乐栋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闫东 | 监事 | 选举 |
夜文彦 | 监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黄皓辉、郑明、程小兰、任一于2019年2月25日辞职。公司2019年3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重新选举马建国、肖学军、钱云花、严荣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增选黄峰、王乐栋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免去张培、孔令勇、侯庆路、宋欣燃、邓将军、张罕锋、房永亮等公司董事职务、免去陈峰平公司监事职务。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马建国任董事长,聘任肖学军为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钱云花为财务总监。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558,693.68 | 8,543,580.1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9,976,523.49 | 9,0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464,220.54 | 8,455,141.31 |
流动资产合计 | 26,999,437.71 | 25,998,721.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9,665.14 | 9,840.94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97,998.1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7,663.33 | 9,840.94 | |
资产总计 | 27,127,101.04 | 26,008,562.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8 | 111,375.90 | 111,375.90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七、40 | 249,898,790.12 | 240,807,767.85 |
其中:应付利息 | 30,015,292.08 | 23,432,895.37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0,010,166.02 | 350,919,143.7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48,277,957.08 | 137,790,990.91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8,277,957.08 | 137,790,990.91 |
负债合计 | 508,288,123.10 | 488,710,134.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2,621,301.81 | 382,621,301.8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935,056,928.87 | -1,916,597,479.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1,161,022.06 | -462,701,572.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1,161,022.06 | -462,701,572.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127,101.04 | 26,008,562.43 |
法定代表人:肖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云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云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58,693.68 | 8,543,580.1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976,523.49 | 9,000,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64,220.54 | 8,455,141.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999,437.71 | 25,998,721.4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9,665.14 | 9,840.9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7,998.1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7,663.33 | 9,840.94 | |
资产总计 | 27,127,101.04 | 26,008,562.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375.90 | 111,375.90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249,898,790.12 | 240,807,767.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30,015,292.08 | 23,432,895.3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0,010,166.02 | 350,919,143.7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48,277,957.08 | 137,790,990.9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8,277,957.08 | 137,790,990.91 | |
负债合计 | 508,288,123.10 | 488,710,134.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2,660,181.93 | 382,660,181.9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1,935,095,808.99 | -1,916,636,359.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1,161,022.06 | -462,701,572.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127,101.04 | 26,008,562.43 |
法定代表人:肖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云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云花
合并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
其中:营业收入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380,534.15 | 17,605,423.76 | |
其中:营业成本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七、64 | 642,929.66 | 7,230,482.63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5,737,604.49 | 10,374,941.13 |
其中:利息费用 | 5,749,999.98 | ||
利息收入 | 1,134.1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2,504.7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91,983.9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31,270.8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80,534.15 | -18,706,173.85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078,915.68 | 138,098.5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0.017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0.017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肖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云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云花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42,929.66 | 5,788,705.38 | |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 5,737,604.49 | 8,248,184.70 | |
其中:利息费用 | 5,749,999.98 | ||
利息收入 | 1,134.10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91,983.9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3,14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80,534.15 | -14,872,014.05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078,915.68 | 138,098.5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459,449.83 | -15,010,112.5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59,449.83 | -15,010,112.5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59,449.83 | -15,010,112.5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459,449.83 | -15,010,112.5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0.01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0.0140 |
法定代表人:肖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云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云花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17 | 1,502,161.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17 | 1,502,161.4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7,211.6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1,399,192.32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7.17 | 7,545,242.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7.17 | 9,091,646.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00 | -7,589,485.3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43,035.9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43,035.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3,035.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3,839.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3,839.9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7,954.0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954.0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5,885.9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433.4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00 | -498,129.9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01.98 | 499,395.1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34.98 | 1,265.13 |
法定代表人:肖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云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云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17 | 236,481.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17 | 236,481.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6,841.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7.17 | 6,546,617.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7.17 | 7,383,459.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00 | -7,146,977.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43,035.9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43,035.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3,035.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3,839.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3,839.9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824.0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2,015.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433.4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00 | -49,492.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01.98 | 50,757.5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34.98 | 1,265.13 |
法定代表人:肖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云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云花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916,597,479.04 | -462,701,572.23 | -462,701,572.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916,597,479.04 | -462,701,572.23 | -462,701,572.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459,449.83 | -18,459,449.83 | -18,459,449.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459,449.83 | -18,459,449.83 | -18,459,449.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935,056,928.87 | -481,161,022.06 | -481,161,022.06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418,839,701.35 | 35,056,205.46 | 35,056,205.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418,839,701.35 | 35,056,205.46 | 35,056,205.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844,272.38 | -18,844,272.38 | -18,844,272.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44,272.38 | -18,844,272.38 | -18,844,272.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437,683,973.73 | 16,211,933.08 | 16,211,933.08 |
法定代表人:肖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云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云花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916,636,359.16 | -462,701,572.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916,636,359.16 | -462,701,572.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459,449.83 | -18,459,449.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459,449.83 | -18,459,449.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935,095,808.99 | -481,161,022.06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418,878,581.47 | 35,056,205.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418,878,581.47 | 35,056,205.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10,112.58 | -15,010,112.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010,112.58 | -15,010,112.5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433,888,694.05 | 20,046,092.88 |
法定代表人:肖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云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云花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毅达前身为中国纺织机械厂,英文名:CHINA TEXTILE MACHINERY CO., LTD.,为境内公开发行A、B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2年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纺织机械厂改制成为中纺机,并作为股份制试点企业在上交所上市。2014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名称由“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太平洋公司变为大申集团。截止2017年9月30日,大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6,609.749万股,占总股本24.84%,已被司法冻结。
2018年12月27日,上海市一中院向信达证券送达“(2017)沪01执794号之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大申集团持有的*ST毅达2.6亿股限售股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505,232,000元交付代表资管计划行使权利的信达证券用于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4.27%,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标的股份于2019年1月3日办理完解除冻结并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信达证券代表资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最近一次营业执照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9年5月29日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07200164Q;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学军;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实际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层905单元。
业务性质: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土木工程建筑业。
主要经营活动: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及销售苗木业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户,即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本期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简称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变更原因 |
厦门中毅达 | 一级子公司 | 100% | 丧失实际控制权 |
新疆中毅达 | 一级子公司 | 100% | 丧失实际控制权 |
深圳中毅达 | 一级子公司 | 100% | 丧失实际控制权 |
贵州中毅达 | 一级子公司 | 100% | 丧失实际控制权 |
上河建筑 | 一级子公司 | 51% | 丧失实际控制权 |
中观建设 | 一级子公司 | 70% | 丧失实际控制权 |
鹰潭中毅达 | 二级子公司 | 通过厦门中毅达持股100% | 丧失实际控制权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将积极通过以下措施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正在积极与诉讼案件相关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采取诉讼、和解、债务重组等多种措施争取尽快了结诉讼案件、化解公司债务危机;积极与潜在重组方进行沟通洽谈、遴选优质资产,努力盘活存量资产、处置盈利能力差的低效资产,争取尽快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本公司已制定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本公司董事会无意且确信尚不会被迫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故本公司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证监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第十节五、5.(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第十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第十节五、
21.(2)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第十节五、21.(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
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
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当无法以合理成本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风险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性质组合 | 单独测试 |
本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预期损失准备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100 |
5年以上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风险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性质组合 | 本组合为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 |
本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预期损失准备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100 |
5年以上 | 100 |
期末,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中性质组合均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工程施工、产成品、在产品和周转材料等。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为苗木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区别在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具有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反复使用,从而不断产出农产品或者是长期役用的特征。公司的苗圃基地种植的苗木主要用于工程项目的使用和销售,符合为出售而持有和不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反复使用的特征,故全部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两种计价方法计价:
①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的存货,以及能够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和期末所属购进批别的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
②不能满足①所述条件的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③工程施工成本包括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合同的直接费用包括: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合同的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公司下属施工、生产单位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产成品按类别计提。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其领用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②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①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②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③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A.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B.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
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第十节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5 | 1.9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4.75-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4.75-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某项租入固定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本公司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加上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
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分摊。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期和估计净残值确定折旧率,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生物资产的确定标准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构成的资产。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②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本公司生物资产为苗木资产,均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
(3)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4)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际费用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5)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
每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金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摊销方法 | 备注 |
软件 | 10 | 直线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在可使用年限和租赁期两者较低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按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按企业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如果企业股份未公开交易,按估计的市场价格计量,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认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认其公允价值。
(3)相关会计处理
①授予日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②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对于附有市场条件的股份支付,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就确认已取得的服务。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③可行权日之后
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③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
在资产负债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认。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各苗圃苗木销售合同经过审批并与客户签订后,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并填写送货单,仓库管理员依据财务部、苗圃场长、苗圃负责人的审批结果办理苗木出库,财务部收到客户签收的送货单后,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②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利息收入按使用货币资金的使用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③建造合同收入
A.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B.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金额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本公司的建造合同收入主要是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对于合同完工进度,公司选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
A.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造价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的比例确定。
B.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公司主要采用以上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无法根据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采用第二种方法。
对于当期未完成的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年度已确
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总成本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40.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1.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或者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3.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经营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退租或续租的选择权,而不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此种情况通常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在租赁开始日根据相关条件作出合理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能够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②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初始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上述规定转出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如有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③融资租赁中实际利率法的应用
1)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承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不同情况,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率:
A.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B.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C.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D.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相等的折现率。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出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率。
4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第十节五、17.“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4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 详见其他说明 |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 ||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
其他说明: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0,000,000.00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43,580.18 | 8,543,580.1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55,141.31 | 8,455,141.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998,721.49 | 25,998,721.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840.94 | 9,840.9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40.94 | 9,840.94 | |
资产总计 | 26,008,562.43 | 26,008,562.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375.90 | 111,375.90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240,807,767.85 | 240,807,767.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23,432,895.37 | 23,432,895.37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0,919,143.75 | 350,919,143.7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7,790,990.91 | 137,790,990.9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790,990.91 | 137,790,990.91 | |
负债合计 | 488,710,134.66 | 488,710,134.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2,621,301.81 | 382,621,301.8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16,597,479.04 | -1,916,597,479.0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2,701,572.23 | -462,701,572.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2,701,572.23 | -462,701,572.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008,562.43 | 26,008,562.4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计提减值准备期初金额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将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期初计提减值准备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调整金额0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43,580.18 | 8,543,580.1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55,141.31 | 8,455,141.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998,721.49 | 25,998,721.4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840.94 | 9,840.9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40.94 | 9,840.94 | |
资产总计 | 26,008,562.43 | 26,008,562.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375.90 | 111,375.90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240,807,767.85 | 240,807,767.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23,432,895.37 | 23,432,895.37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0,919,143.75 | 350,919,143.7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7,790,990.91 | 137,790,990.9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790,990.91 | 137,790,990.91 | |
负债合计 | 488,710,134.66 | 488,710,134.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2,660,181.93 | 382,660,181.9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1,916,636,359.16 | -1,916,636,359.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2,701,572.23 | -462,701,572.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008,562.43 | 26,008,562.4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计提减值准备期初金额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将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期初计提减值准备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调整金额0元。
(4).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弥补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分配股东股利。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收入 | 11%、10%、9%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8.86 | 98.86 |
银行存款 | 104,465.56 | 104,549.01 |
其他货币资金 | 8,454,129.26 | 8,438,932.31 |
合计 | 8,558,693.68 | 8,543,580.1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 | 0 |
其他说明:
期末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详见第十节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976,523.49 | 9,000,000 |
合计 | 9,976,523.49 | 9,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976,523.49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76,523.49 |
1至2年 | 40,444,472.23 |
2至3年 | 2,786,695.5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1,942,540.90 |
4至5年 | 603,122.09 |
5年以上 | |
合计 | 246,753,354.2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2,279,782.48 | 31,993,689.16 |
备用金 | 438,456.89 | 438,456.89 |
往来款 | 212,444,140.90 | 212,422,540.90 |
其他 | 1,590,973.94 | 922,143.77 |
合计 | 246,753,354.21 | 245,776,830.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236,776,830.72 | 236,776,830.72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36,776,830.72 | 236,776,830.72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236,776,830.72 | 236,776,830.7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金额重大 | 234,639,800.92 | 234,639,800.92 |
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137,029.80 | 1,137,029.80 | |||
合计 | 236,776,830.72 | 236,776,830.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厦门中毅达 | 关联方 | 201,964,140.90 | 1年以内、2-3年、3-4年 | 81.85 | 201,942,540.90 |
正安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30,000,000 | 1-2年 | 12.16 | 30,000,000 |
农广高科 | 非关联方 | 10,000,000 | 1-2年 | 4.05 | 1,000,000 |
上海锦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131,822.42 | 1-2年、2-3年 | 0.86 | 2,131,822.42 |
深圳兴辽实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65,437.60 | 4-5年 | 0.23 | 565,437.60 |
合计 | / | 244,661,400.92 | / | 99.15 | 235,639,800.9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及预缴纳税金 | 8,464,220.54 | 8,455,141.31 |
合计 | 8,464,220.54 | 8,455,141.3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9,665.14 | 9,840.9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9,665.14 | 9,840.9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46,969.24 | 12,905.98 | 7,559,875.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50.00 | 21,050.00 | |||
(1)购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7,546,969.24 | 33,955.98 | 7,580,925.22 |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3,808,978.87 | 3,065.04 | 3,812,043.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5.80 | 1,225.80 | |||
(1)计提 | 1,225.80 | 1,225.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808,978.87 | 4,290.84 | 3,813,269.7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737,990.37 | 3,737,990.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737,990.37 | 3,737,990.3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665.14 | 29,665.1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40.94 | 9,840.9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装修费 | 0 | 100,880.34 | 2,882.15 | 97,998.19 | |
合计 | 100,880.34 | 2,882.15 | 97,998.19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委托贷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00,000,000.00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彼岸大道 | 100,000,000.00 | 10 | 2018年5月11日 | 19.999 |
合计 | 100,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委托借款100,000,000.00元系彼岸大道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向本公司发放贷款,并于2017年4月25日签订编号为HZXY-BADD-20170406《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彼岸大道拾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作协议》;公司于2017年5月3日与华夏银行、彼岸大道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彼岸大道委托华夏银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亿元整,贷款期12个月,执行固定年利率10%,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清偿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按照年利率19.999%计收逾期利息及复利。同时本公司将持有的上河建筑51%的股权质押给彼岸大道,并已于2017年5月9日在工商部门办妥质押手续。委托借款100,000,000.00元于2018年5月到期,未按时偿还,已逾期。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10,000,00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5,526.10 | 125,991.62 | 125,991.62 | 45,526.1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5,849.80 | 12,834.62 | 12,834.62 | 65,849.8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 111,375.90 | 138,826.24 | 138,826.24 | 111,375.9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8,910.00 | 108,910.00 | ||
二、职工福利费 | ||||
三、社会保险费 | 36,619.10 | 7,104.62 | 7,104.62 | 36,619.1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0,515.80 | 6,254.56 | 6,254.56 | 30,515.80 |
工伤保险费 | 2,891.00 | 169.50 | 169.50 | 2,891.00 |
生育保险费 | 3,212.30 | 680.56 | 680.56 | 3,212.30 |
四、住房公积金 | 8,907.00 | 9,977.00 | 9,977.00 | 8,90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5,526.10 | 125,991.62 | 125,991.62 | 45,526.1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4,243.60 | 12,055.02 | 12,055.02 | 64,243.60 |
2、失业保险费 | 1,606.20 | 779.60 | 779.60 | 1,606.2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5,849.80 | 12,834.62 | 12,834.62 | 65,849.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0,015,292.08 | 23,432,895.37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19,883,498.04 | 217,374,872.48 |
合计 | 249,898,790.12 | 240,807,767.85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0,015,292.08 | 23,432,895.37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30,015,292.08 | 23,432,895.37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彼岸大道 | 30,015,292.08 | 公司无力支付 |
合计 | 30,015,292.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收购款 | 58,246,101.45 | 58,246,101.45 |
往来款 | 32,117,573.36 | 31,367,573.36 |
保证金 | ||
关联单位往来款 | 126,526,445.71 | 121,970,000.00 |
员工个人 | ||
罚款及赔偿款 | 1,347,585.22 | 1,338,032.44 |
应付费用 | 1,339,446.98 | 4,149,537.92 |
其他 | 306,345.32 | 303,627.31 |
合计 | 219,883,498.04 | 217,374,872.4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吴捷春 | 45,500,405.23 | 上河建筑股权收购款 |
陈云兴 | 29,853,083.33 | 借款本金及利息 |
万源泰公司 | 7,800,000.00 | 立成景观股权收购款 |
黄德利 | 4,945,696.22 | 上河建筑股权收购款 |
合计 | 88,099,184.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6年9月向陈云兴借款4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自收到款项之日起3个月。2017年5月归还20,000,000.00元,剩余25,000,000.00元本金及4,853,083.33元利息尚未归还,已逾期。
41、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84,349,533.91 | 87,209,758.03 | |
未决诉讼 | 53,441,457.00 | 61,068,199.05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137,790,990.91 | 148,277,957.0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因对外提供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87,209,758.03元,其中:喀什农商行案51,457,216.43元;厦门银行贷款合同纠纷案35,752,541.60元。
(2)因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61,068,199.05元,其中:文盛案43,492,738.75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16,313,099.96元;益安保理票据追索权纠纷410,833.34元;弋阳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265,785.00元;中山古镇镇海洲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585,742.00元。
上述案件说明详见十四、2、(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9,182,937.96 | 119,182,937.96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3,438,363.85 | 263,438,363.85 | ||
合计 | 382,621,301.81 | 382,621,301.8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16,597,479.04 | -1,418,839,701.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16,597,479.04 | -1,418,839,701.3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35,056,928.87 | -1,437,683,973.7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8,826.24 | 2,437,069.86 |
咨询、顾问费 | 160,000.00 | 2,336,320.40 |
物业租赁、管理费 | 214,260.62 | 1,168,660.87 |
折旧及摊销 | 4,107.95 | 888,162.95 |
诉讼赔偿 | ||
差旅费 | 310,112.69 | |
汽车费用及保险费 | 39,714.65 | 43,432.58 |
董事会经费 | 85,329.00 | |
其他 | 691.20 | 46,723.28 |
合计 | 642,929.66 | 7,230,482.6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749,999.98 | 10,394,119.76 |
利息收入 | -1,134.10 | -196.99 |
汇兑损益 | -14,162.01 | -22,433.49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2,900.62 | 3,451.85 |
合计 | 5,737,604.49 | 10,374,941.1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海高速绿化补贴 | 0 | 122,504.75 |
合计 | 0 | 122,504.7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91,983.97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0 | -591,983.9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631,270.87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0 | -631,270.8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未决诉讼预计赔偿支出 | 7,636,294.83 | 7,636,294.83 | |
对外提供担保预计赔偿支出 | 2,860,224.12 | 2,860,224.12 | |
违约赔偿支出 | 1,582,396.73 | 53,157.35 | 1,582,396.73 |
滞纳金、罚款其他 | 84,941.18 | ||
合计 | 12,078,915.68 | 138,098.53 | 12,078,915.6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99.16 | 196.99 |
收到工程保证金 | 0.00 | |
收到的往来款、代垫款 | 411,764.50 | |
政府补助 | ||
苗木搬迁补偿款 | 1,090,200.00 | |
其他 | 501.01 |
合计 | 600.17 | 1,502,161.4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公司费用支付的现金 | 667.17 | 550,036.71 |
支付保证金 | 0.00 | |
暂付往来款 | 230,734.00 | |
银行手续费 | 3,451.85 | |
营业外支出 | 138,098.53 | |
法院强制划出资金 | 1,060,545.59 | |
受限资金 | 5,562,376.20 | |
合计 | 667.17 | 7,545,242.8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股票投资 | 5,743,035.97 | |
合计 | 5,743,035.97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夏银行贷款 | 0.00 | |
微贷网车贷 | 1,413,839.98 |
合计 | 1,413,839.9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0 | 631,270.8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25.80 | 648,297.47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82.15 | 246,073.2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737,604.49 | 10,371,686.2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 | 591,983.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0 | -3,270,798.2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6,523.49 | -7,836,484.7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091,022.27 | 15,435,134.41 |
其他 | 4,603,171.61 | -5,562,376.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00 | -7,589,485.3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334.98 | 1,265.1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401.98 | 499,395.1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00 | -498,129.9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334.98 | 16,401.98 |
其中:库存现金 | 98.86 | 98.8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236.12 | 16,303.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34.98 | 16,401.9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542,358.70 | 8,527,178.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542,358.70 | 公司B股股票美元账户资金受限8,454,129.26元;人民币银行账户被冻结88,229.44元。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0 | 4辆汽车净值3,737,990.37元,下落不明,已全额计提减值。 |
无形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 | 持有的上河建筑51%股权被质押、冻结,立成景观39%股权被冻结,中观建设股权被冻结,厦门中毅达100%股权被冻结,已全额计提减值。 |
其他应收款 | 0 | 支付正安县财政局的3000万元PPP项目保证金被冻结,已全额计提减值。 |
合计 | 8,542,358.7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229,745.19 | 6.8747 | 8,454,129.26 |
其中:美元 | 1,229,745.19 | 6.8747 | 8,454,129.26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外币核算-XXX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利率、汇率以及其他市场因素变动而引起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化,进而对未来收益或者未来现金流量可能造成潜在损失的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外币的货币资金有关,由于外币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第十节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报告期内有短期借款,且已经出现逾期情形。因此,本公司承担的利率风险极大。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2019年1-6月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信用风险,公司对于挂账时间较长,已经无法回收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主要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名单,资金链断裂,账面基本无流动性资金,流动性风险极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三、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信达证券 | 其他 |
西藏一乙 | 参股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厦门中毅达 | 30,985,074.19 | 2017/1/24 | 2018/1/24 | 否 |
新疆中毅达 | 48,000,000.00 | 2017/8/31 | 2020/8/3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厦门中毅达在厦门银行海沧分行30,985,074.19元贷款提供担保,该贷款到期未偿还已逾期,详见第十节十四、2.(1)⑥“厦门银行贷款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为新疆中毅达在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48,000,000.00元长期贷款提供担保,详见第十节十四、2.(1)⑤“喀什农商行案”。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厦门中毅达 | 201,964,140.90 | 201,942,540.90 | 201,942,540.90 | 201,942,540.90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中毅达 | 480,000.00 | 480,000.00 | 480,000.00 | 480,000.00 |
合计 | 202,444,140.90 | 202,422,540.90 | 202,422,540.90 | 202,422,540.90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上河建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鹰潭中毅达 | 95,925,000.00 | 95,92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中毅达 | 19,630,000.00 | 19,6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信达证券 | 4,492,245.71 | |
其他应付款 | 西藏一乙 | 1,479,200.00 | 1,415,000.00 |
合计 | 126,526,445.71 | 121,97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文盛案
1)案件背景2000年3月,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以太平洋机械、上海机械集团、中纺机(2014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第二、第三被告,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诉讼,诉请太平洋机械归还贷款3,400万元,上海机械集团、中纺机对此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4年4月,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与中纺机就“(2001)沪二中执字第156、157、158号”三案通过法院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中纺机承担50%的责任(即1,462.9741万元)。截至2005年1月26日,中纺机已全额支付了上述款项,但存在逾期支付的事实,且未取得法院确认的中纺机已全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书面文件。文盛资产于2007年4月受让获得该笔涉案债权后,主张中纺机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中纺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在此期间,中纺机通过政府层面对此案予以协调搁置。直至中纺机改制完成后,文盛资产于2016年6月突然通过司法途径向公司追索该笔历史遗留债务,申请执行金额43,492,738.75元。根据上海二中院2016年11月的裁定,文盛资产成为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文盛资产,故该案简称“文盛案”。2)应对措施公司先后向上海二中院、上海高院提出了执行异议,并向上海高院申请复议,均未获支持。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相关申诉材料已送至最高人民法院,等法院开庭通知。3)案件现状2017年10月,本公司管理层正积极组织应对之时,公司末收到上海二中院执行决定书[(2017)沪02执恢62号、63号],将本公司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限制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党悦栋高消费行为。2019年4月26日,经检索,公司已被上海二中院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该案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管理层应按文盛案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计提预计负债,但新管理层并不掌握完整的文盛案资料,无法估计文盛案本期可能损失的金额,故文盛案本期暂不计提预计负债。如果本公司被强制执行或履行生效判决,代偿金额连同本公司原已履约代偿金1,462.9741万元,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太平洋机械追偿,因能否收回具有不确定性,本着谨慎性原则,未预计资产。
②张秋霞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根据上海法院开庭信息,徐汇法院受理了(2019)沪0104民初8991号张秋霞诉上海中毅达“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曾定于2019年5月14日开庭,后改至8月22日开庭。本案并未公告送达,因此本案公告情况不详,经检索公司公告,张秋霞是公司前任监事,因公司未能及时出具2017年年报,而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1)案件背景2018年4月8日,上海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26号),认定在2015年7月至9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导致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该等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2)期间措施公司就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原审法院认定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证监局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遂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以及上述行政处罚决定。3)案件现状公司2019年5月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4月26日作出的《行政判决书》([2019]沪74行终10号)。上海金融法院对于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错误记载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的行为是否仅系适用有关会计准则不当,还是已经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并应收到行政处罚的争议,认定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行为,并对投资者评判公司经营状况有重大影响,已构成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经两审终审,上海证监局作出的沪[2018]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得到了最终司法确认。4)本案的影响本公司正面临的中小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作为中小投资者索赔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得到了司法确认。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接获通知的被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共133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16,313,099.96元。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18年计提预计负债9,663,551.58元;本期计提预计负债6,649,548.38元。
④益安保理票据追索权纠纷
1)案件背景
2018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益安保理诉中毅达、农广高科票据追索权纠纷,涉及5张本公司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分别对应五起案件(案号:(2018)沪0104民初20444号、(2018)沪0104民初20464号)、(2018)沪0104民初20478号、(2018)沪0104民初20479号、(2018)沪0104民初20480号)。
根据本公司收到的案件材料显示,案由为票据追索权纠纷,益安保理作为被背书人、持票人就该份汇票,对背书人、前手、收款人农广高科以及出票人本公司行使追索权。
根据原告益安保理提交材料以及检索公司公告,2017年7月3日,本公司与农广高科签署《绿化苗木采购合同》,苗木供货期限从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6日,合同总金额31,249.98
万元,合同签订后支付供货额的30%,验收交接完毕后支付供货额的70%。2017年7月28日,公司向农广高科开具合计1,0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期限1年,2018年7月底到期。因本公司丧失上河建筑、中观建设的控制权,丢失观山湖项目,该合同并未实际推进。在2017年7月28日,本公司向农广高科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当日,农广高科与益安保理签署《票据融资理财委托协议》,将5张金额总计为1,000.00万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交付(背书)给益安保理,为此益安保理向农广高科支付8,462,499.99元。之后票据到期,益安保理未收到票据款项,遂起诉,向农广高科和本公司行使追索权。
2)期间措施公司前任管理层曾委派律师代理处理本案,并在2018年11月12日参加了第一次证据交换。在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二次庭审时,法官联系到本公司现任管理层。本公司向法院递交了重新确定开庭时间申请书。随后,法官同意延期开庭至2019年6月4日。3)案件现状在2019年6月4日庭审中,公司代理律师发表了质证和答辩意见。庭审中,公司代理律师律师向法院提出,益安保理涉嫌违规开展票据贴现活动,且其取得票据时存在重大过失不应享有票据权利;同时,益安保理与农广高科之间名为背书转让,实为资金借贷,而以背书转让案涉汇票方式进行让与担保,因此背书转让行为无效,其未取得票据权利。截止本期末公司可能损失10,410,833.34元(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汇票到期日2018年7月27日起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账上已经确认应付票据金额1000万元,2018年已计提预计负债190,916.67元,本期计提预计负债219,916.67元。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农广高科追偿,能否收回具有不确定性。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8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和农广高科支付益安保理公司汇票金额合计10,000,000.00元、利息(自2018年7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以内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证明及通知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⑤喀什农商行案
1)案件主要情况
2017年8月30日,新疆中毅达将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毅达开具的票面价值1亿元的纸质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喀什农商行用于借款,取得长期贷款4,80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自2017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0日止。
2018年4月28日,依据(2018)新乌证内字第3190号法律文书,乌鲁木齐中院受理(2018)新01执257号执行案,被执行人为本公司、新疆中毅达。
2018年10月9日,乌鲁木齐中院以本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为由,将本公司、新疆中毅达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11月12日,乌鲁木齐中院终结(2018)新01执257号执行案本次执行,执行标的48,038,066元,未履行金额48,038,066元。
2)案件现状
本公司因本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新疆中毅达失去控制,根据调查了解,借款到期后,极可能无力偿还,本公司将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计提预计负债50,223,985.10元,本期计提预计负债1,233,231.33元(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从2017年8月31日起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扣除新疆中毅达已实际支付利息)。
⑥厦门银行贷款合同纠纷案
1)案件主要情况及目前程序
2017年1月23日,厦门中毅达与厦门银行签订了一份编号为GSHT2017010627的《授信额度协议》,约定:厦门银行向厦门中毅达提供9192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止。授信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获同时采取系列措施:宣布本协议项下借款融资类业务的借款本息和其他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按本协议约定定向受信人计收罚息、垫付利息与复息……
同日,本公司与厦门银行签订了编号为“GSHT2017010627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愿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在《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厦门中毅达于2017年1月24日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1,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至2018年1月24日;后又分别于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6日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2,498.00万元、398.00万元、1,429.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自借款日至2018年1月23日。借款利率均为依据实际划付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执行。厦门银行均依约发放了贷款。然厦门中毅达因涉及两起民间借贷案件被起诉,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也于2017年10月27日被上海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厦门银行依约有权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且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并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2)案件现状
2018年3月2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闽02民初183号判决,认定厦门中毅达截止2018年2月20日,仍欠厦门银行借款本金共计30,985,074.19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8年2月20日为223,425.57元,之后罚息以30,985,074.1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35%计算,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另外还需支付厦门银行律师费22,0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中毅达对上述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97,977.00元由厦门中毅达和本公司共同负担。
此外,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2日作出了(2018)闽02财保8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者扣押被申请人厦门中毅达、本公司的财产,价值以32,198,565.86元为限。
本案已有生效判决,而本公司、厦门中毅达均未履行。目前厦门中毅达失去控制,根据调查了解,极有可能无力偿还上述借款及利息,本公司将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计提预计负
债34,125,548.81元,本期计提预计负债1,626,992.79元(利息按判决书上利率,从判决日2018年2月21日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该金额包括判决书上的律师费、保全费及案件受理费)。
⑦弋阳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
1)案件主要情况及目前程序就弋阳公司诉中毅达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本案的案件材料(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徐汇区法院定于2019年6月5日开庭审理本案。根据弋阳公司起诉状,2015年6月,本公司与万源泰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源泰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西立成39%股权以12,4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万源泰公司依约将江西立成39%股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然而,本公司并未全部付清股权转让款,仍有780.00万元未支付。2018年,万源泰公司将该笔应收股权转让款转让给弋阳公司。弋阳公司遂起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支付780.00万元欠款以及利息。2)案件现状2019年6月5日,本公司代理律师参与了庭审质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案尚未审理完毕。公司管理层估计截止本期末公司可能损失的金额为8,065,785.00元(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汇票到期日2018年9月23日起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减去公司账上已经确认的其他应付款780万元,2018年已计提预计负债94,250.00元,本期计提预计负债171,535.00元。
⑧中山古镇镇海洲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2010年8月20日,厦门中毅达租赁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民委员会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永安围顺成沙耕区的两块合计面积为168.98亩土地,2018年起开始拖欠的土地承包款,共计367,602元。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0日作出(2018)粤2072民初10314号判决书,解除了2018年8月20日厦门中毅达与原告签订的农业用地承包经营合同,并要求厦门中毅达和公司支付36.7602万元承包款,同时自2019年1月1日起至退还土地之日止按每年350,352.00元的标准支付145.98亩土地占用费,自2018年7月1日起至退还土地之日止按每年34,500.00元的标准支付23亩土地占用费。案件受理费由厦门中毅达及公司负担。
公司管理层估计公司本期可能损失的金额为585,742.00元(土地占用费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本期计提预计负债585,742.00元。
⑨公司立案调查事项
中毅达2018年3月23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字2018-1-008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毅达2019年5月10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调查字2019-1-021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两起立案调查尚未得出最终结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
公司立案调查事项 | |||
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起执行案件 | (1)案号(2019)沪0104执4859号,立案时间2019年7月18日,执行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400,000元。(2)案号(2019)沪0104执4947号,立案时间2019年7月24日,执行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49,772元。(3)(2019)沪0104执5714号,立案时间2019年8月9日,执行法院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2,678元。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仅披露了本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相关案件的执行法院、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标的,并未进一步披露原告或申请人信息以及案情。因此具体案由和案件事实不详。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976,523.49 | 9,000,000.00 |
合计 | 9,976,523.49 | 9,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976,523.49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76,523.49 |
1至2年 | 40,444,472.23 |
2至3年 | 2,786,695.5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1,942,540.9 |
4至5年 | 603,122.09 |
5年以上 | |
合计 | 246,753,354.2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2,279,782.48 | 31,993,689.16 |
备用金 | 438,456.89 | 438,456.89 |
往来款 | 212,444,140.90 | 212,422,540.90 |
其他 | 1,590,973.94 | 922,143.77 |
合计 | 246,753,354.21 | 245,776,830.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236,776,830.72 | 236,776,830.72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236,776,830.72 | 236,776,830.7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234,639,800.92 | 234,639,800.92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137,029.80 | 1,137,029.80 | |||
合计 | 236,776,830.72 | 236,776,830.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厦门中毅达 | 关联方 | 201,964,140.90 | 1年以内、2-3年、3-4年 | 81.85 | 201,942,540.90 |
正安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30,000,000.00 | 1-2年 | 12.16 | 30,000,000 |
农广高科 | 非关联方 | 10,000,000.00 | 1-2年 | 4.05 | 1,000,000 |
上海锦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131,822.42 | 1-2年、2-3年 | 0.86 | 2,131,822.42 |
深圳兴辽实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65,437.60 | 4-5年 | 0.23 | 565,437.60 |
合计 | / | 244,661,400.92 | / | 99.15 | 235,639,800.9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0 | 0 | 0 | 0 |
其他业务 | 0 | 0 | 0 | 0 |
合计 | 0 | 0 | 0 | 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1,983.97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591,983.9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0,486,966.1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91,949.5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2,078,915.6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0172 | -0.01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0060 | -0.0060 |
注:本期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本期不披露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董事长:马建国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