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和举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新财务报表格式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