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可比期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解读》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33,779,477.76 | 应收票据 | 4,545,397.22 |
应收账款 | 629,234,080.54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00,362,122.21 | 应付票据 | 249,317,038.00 |
应付账款 | 651,045,084.21 | ||
管理费用 | 163,035,937.31 | 管理费用 | 157,666,461.23 |
研发费用 | 5,369,476.08 | ||
其他收益 | 5,386,063.71 | 其他收益 | 5,562,114.69 |
营业外收入 | 5,474,106.87 | 营业外收入 | 5,298,055.89 |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及准则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