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4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局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国宝安 | 股票代码 | 00000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局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山清 | 叶翩翩、张晓明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 ||
电话 | 0755-25170336 | 0755-25170382 | ||
电子信箱 | zgbajt@163.net | zgbajt@163.net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891,655,023.50 | 4,337,867,219.49 | 35.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8,075,594.70 | 114,909,762.37 | 2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3,290,984.15 | 3,065,312.59 | 3,922.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15,659,945.14 | 462,015,645.16 | 54.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42 | 0.0535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42 | 0.0535 | 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2% | 2.28% | 0.3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980,615,441.12 | 29,849,801,106.40 | 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342,874,601.10 | 5,270,581,718.01 | 1.3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7,98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91% | 256,013,898 | 质押 | 140,600,000 |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57% | 119,787,377 | ||||||
李松强 | 境内自然人 | 4.95% | 106,455,74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0% | 25,793,075 | ||||||
市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18,587,078 | 18,587,078 | |||||
聂仁和 | 境内自然人 | 0.82% | 17,564,32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76% | 16,286,220 | ||||||
欧阳学荣 | 境内自然人 | 0.69% | 14,907,933 | ||||||
吴海涛 | 境内自然人 | 0.59% | 12,783,229 | ||||||
王世宪 | 境内自然人 | 0.42% | 9,110,955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两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李松强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5,231,644股,股东聂仁和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564,328股,股东王世宪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110,955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宝安01 | 112366 | 2021年03月28日 | 100,000 | 5.6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17宝安02 | 112577 | 2022年08月29日 | 100,000 | 6.08%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65.30% | 64.99% | 0.31%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18 | 2.55 | 24.71%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19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本集团迎难而上,继续保持整体平稳发展。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591,448.2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5.52%;营业成本377,287.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5.44%;销售费用55,211.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2.22%;管理费用36,096.2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0.08%;财务费用24,375.4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0.86%;实现营业利润54,603.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9.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807.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0.16%。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7.50亿元,同比增长17.69%;实现利润总额2.85亿元,同比增长48.94%;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继续积极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强化应收账款管理,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55亿元,同比增长33.96%;实现净利润2.43亿元,同比增长100.54%,其中负极材料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贝特瑞江苏常州金坛项目部分产线设备已投入运行。本集团控股的国际精密在加强欧美大客户合作的同时继续积极开拓国内汽车零件业务和液压设备零件业务,但受中美贸易摩擦、国内汽车市场销量下滑以及硬盘驱动器行业不景气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5,532.06万元,同比下降12.07%;净利润1,393.52万元,同比下降
63.03%。本集团控股的大地和报告期内大力调整客户结构和销售策略,产品毛利率逐步回升,但因受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的影响,行业竞争加剧,报告期内仍未实现盈利,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768.46万元,净利润为-3,413.43万元。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继续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报告期内保持平稳发展,实现营业收入10,676.95万元,同比增长5.17%,实现净利润1,592.28万元,同比增长1.49%。近年来本集团培育的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报告期内部分企业仍处于培育阶段,企业规模仍然偏小,对市场、政策变动的应对能力不足,对高
新技术产业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4.69亿元,同比增长22.38%;实现利润总额2.60亿元,同比增长104.45%。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75亿元,同比增长18.93%;实现净利润2.17亿元,同比增长111.34%;医药工业板块主导产品销售规模稳步增长,进一步强化其国内肛肠治痔领域领导地位;医疗服务板块深化推进精益医疗改进项目,为标准化运营体系升级铺垫基础;医药流通板块持续优化医药商业经营模式,不断加强对终端社区和居民的直接覆盖;大健康板块加快产品开发和引进,稳健拓展重点产品营销网络。本集团控股的大佛药业进一步完善销售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盈利能力,生产经营取得一定成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071.10万元,同比增长70.68%;实现净利润
635.40万元,同比增长6.58%。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完善以有机投入品为特色的产品体系,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349.10万元,净利润为-2.30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生产费用摊销较大。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5.21亿元,同比增长135.02%;实现利润总额3.10亿元,同比增长144.79%。报告期内,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天津宝安地产公司、万宁宝安地产公司和丹晟恒丰公司项目销售情况良好并顺利结转了一定规模的收入和利润;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新疆宝安地产公司拓宽销售思路,去库存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华信达的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仍处于前期拆迁谈判阶段;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儋州宝安的宝安山水龙城项目B0209地块A区已取得销售许可证。
本集团其他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74亿元,同比减少3.31%;实现利润总额1.01亿元,同比增长111.09%。本集团控股的运通公司、恒安公司与中信置业、桦盈实业共同合作推进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其中桦盈实业大股东变更为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运通公司、恒安公司尚未收到桦盈实业支付的第三笔合同保证金,协议各方正在就合作的推进及后续安排进行沟通。本集团控股的古马岭金矿继续加强优化采矿、选矿以及生产工艺等工作,但受行业安全、环保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在风险投资方面,本集团参股的中国风投及其旗下基金上半年共计完成了对10个项目的投资,并完成了3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工作。在投融资方面,本集团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重点做好投后管理工作,降低项目投资风险,报告期内完成了1个项目股份部分减持工作,收回投资资金。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请参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9。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下是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项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751,612,374.70 | 摊余成本 | 748,028,200.76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2,855,015,738.30 | 摊余成本 | 2,849,721,765.63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816,076,023.54 | 摊余成本 | 813,241,579.89 |
股权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交易性) | 527,123,908.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准则要求) | 527,123,908.82 |
股权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类资产) | 11,157,486.1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 | 11,157,486.11 |
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类资产以成本法计量 | 330,093,169.7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 | 298,943,312.1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 | 54,369,752.63 | |||
理财产品 | 可供出售类资产以成本法计量 | 1,000,000.00 | 摊余成本 | 1,000,000.00 |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项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8,432,990,355.26 | 摊余成本 | 8,432,971,428.07 |
股权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交易性) | 218,370,685.4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准则要求) | 218,370,685.44 |
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类资产以成本法计量 | 69,644,051.1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 | 68,005,301.1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 | 9,000,000.00 |
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修订该准则的主要内容是:(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即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3)增加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要求。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修改债务重组的定义,取消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作区别对待;(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金融工具准则,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受让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初始计量与重组损益。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上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有如下重要变化:(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4)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5)“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收购、新设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因处置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1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