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8月19日向各监事发出。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11点以现场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木理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