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恒电气: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与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岑央群女士、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均参与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次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关联监事岑央群女士、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均参与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次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