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汽车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的通知》(常财工贸[2019]16号)和拨付的2018年中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预拨资金人民币22,832.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确认的会计政策,本次收到的补贴款项将直接冲减子公司的应收新能源补贴款,不影响子公司当期损益,将对子公司现金流和降低资金占用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尚未经专业机构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