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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冬梅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经逐项表决通过下述议案:

一、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执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101,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郑州枫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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