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因公司拟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437.8725万股、及拟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事宜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因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2019年7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026,870股公司股票已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账户的持股数量为0。
2019年8月15日,公司发布《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码:2019-047),2018年度利润分配以2019年8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25,641,905股(含从公司回购专户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7,026,8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并于2019年8月22日实施完毕。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新转增的股份2,108,061股,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545.1939万元。
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56.0000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4,545.193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54,756.0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其余条款无变化。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