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19年8月29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第一期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3.55%。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