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131,296,700 | 2015年8月26日 | 2019年8月29日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00%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1,29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31,296,7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9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二、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