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到董事8名,董事蔡临宁先生、独立董事杨志勇先生和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及独立董事徐德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宝胜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宝胜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志勇先生、路国平先生和徐德高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