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联控股:2019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19年上半年,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既定经营方针,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56亿元,净利润4.59亿元。

公司重视并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及时、充分披露信息,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开拓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机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2019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保护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交流平台 公司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持续规范”的治理原则,自上市以来,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系列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制度,并持续加以完善。

1.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下设证券部专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权利和机会获得公司公开信息;设置投资者咨询热线、传真、专用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与股东及外界的沟通渠道畅通及有效沟通。2019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刊载的公告共48份(含自愿性信息公告)。

2.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工作开展方面

公司目前向投资者提供多个渠道沟通交流平台:包括两条咨询热线

(0755-83667450、83667257)、传真(0755-83667583)、电子邮箱(hlkg000036@udcgroup.com)、深交所“互动易”等,及时刊登、披露“机构投资者调研记录表”,公司网站(http://www.udcgroup.com)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动态经营信息,以及开展业绩说明会等,并定期将投资者咨询问题及回复整理、汇编,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

2019年上半年,公司共接待投资者电话咨询240多人次,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91人次,在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与网上投资者进行了专场交流会路演活动,与新财富联合举办了主题为“后开发时代,房企新力道”的专场机构投资者交流会。

3.成立信息披露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与运行机制 为加强对投资者保护,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制定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通过进一步发挥信息披露委员会在公司信息披露内外衔接中作用,加强公司内、外部的信息传递与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公司经营的透明度,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搭建良好的信息传递平台。

4.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019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利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捷途径,表达自身诉求。参加公司上述现场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达124人, 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人数呈现逐年增加趋势,且以中长期投资者居多。公司召开的每次现场股东大会单独设立治理层、管理层与股东的交流环节,确保每位与会股东都有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权利,鼓励与会股东对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公司力求保障股东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二、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的专业指导和监督作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都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特别是对于市场特别关注的关

联交易事项等都须事先征求并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同意。目前公司董事会设有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业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运行,确保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治理中的经营及决策事项共发表了13项专业判断意见。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事项方面

自上市以来,公司恪守诚信,严格履行自身承诺事项,同时关注、提请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履行承诺事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至今未发生过违反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华联集团关于“千岛湖进贤湾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承诺事项因遭遇政府规划等自身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华联集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豁免了其继续履约,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的《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提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提案》(公告编号:2019-03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提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35)、《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四、重视股东回报,落实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1,487,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00元现金(含税)、送3股红股(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84,892,627.20元、送红股342,446,313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6月实施完毕。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最近三年(2016年-2018年)持续给股东提供稳定丰厚的现金分红。近三年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36.61亿元,累计派发的现金股息达15.98亿元,现金分红比率平均为

43.65%,连续三年股息率水平位居同行业及市场前列。

公司2018年度进行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将继续重视并落实《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把回报股东事宜制度化,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长期支持。

五、公司主业发展方面

公司目前在售、在建及拟建项目包括深圳“华联城市全景”项目、“华联城市商务中心”项目、“华联南山A区”更新项目;杭州“钱塘公馆”项目、“全景天地”等项目,随着上述开发项目陆续建成,先后进入销售、收获期,公司最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得到持续改善。公司目前的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中求进,稳中向好,回报股东的能力日益增强。 投资者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公司将恪守“实干、创新、发展”的企业精神,通过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实现保持持续盈利目标。同时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的长效机制,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