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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正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南京林庄签订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南京凯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次拟签订的《尚峰尚水二期C组团1#~12#住宅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和《尚峰尚水三期D1组团1#~5#商业、5#~51#住宅及地下车库、配电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补充协议”)对涉及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确认方式进行调整以及进一步明确

原工程量清单缺项等的处理约定具有公平、公允、合理性,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与执行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子公司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尚峰尚水二期C组团1#~12#住宅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同意公司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子公司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尚峰尚水三期D1组团1#~5#商业、5#~51#住宅及地下车库、配电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

(二)对《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大连海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

蔡洪滨 谢思敏 郭海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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