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惠盛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审核,我们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