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6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半年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9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