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组成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为保持监事会工作的连贯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9日以口头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A栋12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讨论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依照《公司章程》,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选举黄革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黄革珍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19-088黄革珍女士简介:
黄革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中级会计师。2002年至2010年任广州市宜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财务部经理;2010年8月31日至2016年8月29日任宜通世纪财务总监;自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29日任宜通世纪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自2019年8月29日起任宜通世纪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黄革珍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