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换届的议案》,并于当天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已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现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公告如下:
监事会主席:黄革珍
监事:江敏健
职工代表监事:曹燕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监事会成员近两年均未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上述人员的简历附后。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能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19-091简历:
黄革珍女士:
黄革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中级会计师。2002年至2010年任广州市宜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财务部经理;2010年8月31日至2016年8月29日任宜通世纪财务总监;自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29日任宜通世纪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黄革珍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江敏健先生:
江敏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级工程师。2001年至2004年任广州市宜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工程部工程师;2005年至2007年任广州市宜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工程部副经理;2007至2009年任广州市宜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核心网事业部副总经理;2009年起任广州市宜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公司核心网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19日任宜通世纪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9年8月29日任宜通世纪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江敏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曹燕女士:
曹燕,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经济法专业,中级经济师。2002年至2004年任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科员;2004年至2007年任广州市宜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专员;2008年至2010年先后任宜通有限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自2010年8月31日至2013年8月22日任宜通世纪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2013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19日任宜通世纪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9年8月29日任宜通世纪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
曹燕女士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