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拟以募集资金4,980.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7,631.18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6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微芯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项目实施主体 |
1 | 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 | 30,000 | 18,000 | 成都微芯 |
2 |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 | 37,000 | 10,000 | 成都微芯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015 | 10,000 | 微芯生物 |
4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9,350 | 9,350 | 成都微芯 |
5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17,259 | 17,000 | 微芯生物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 | 16,000 | 微芯生物 |
合计 | 119,624 | 80,350 |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投资项目所需,公司将按照资金状况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多余部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继续加大研发、销售等方面的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8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980.22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8月23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80.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1 | 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 | 30,000 | 18,000 | 2,898.44 | 2,898.44 |
2 |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 | 37,000 | 10,000 | 1,536.19 | 1,536.19 |
3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17,259 | 17,000 | 245.60 | 245.60 |
4 | 偿还银行贷款 | 9,350 | 9,350 | 300.00 | 300.00 |
总计 | 93,609 | 54,350 | 4,980.22 | 4,980.22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微芯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8月2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截至2019年8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认为微芯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8月2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截至2019年8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 年 8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