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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53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152,871,998股,本次配股共认购151,903,0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0.4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88,905,442.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合计31,251,9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57,653,539.7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2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15年配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5年6月30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557,653,539.76元,累计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为11,700,000元,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配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7,742.78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余额(元)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1109 0101 36000 1425177,742.78
2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6943825320.00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0209 0021 3210 8020.00
合计77,742.78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转入了公司一般户,并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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