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并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是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贾鼎洋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各项法律法规,公司同意聘任贾鼎洋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鹤壁蓝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3年。《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事宜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开展相关事宜,质押、抵押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权限内可多次使用。《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9月17日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