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的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的议案》,现就资产抵押、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抵押质押情况概述
自2018年以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高陵产业园建设、蒲城新材料园产能扩建项目逐步开展,锦泰锂业7000吨碳酸锂设备及运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各项公告)迅速推进,公司的高速发展对资金需求量较大。
为匹配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部分土地、外币存单等资产抵押和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其中土地、房产等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不超过150,000,000.00元;美元存单金额累计不超过30,000,000.00美元,最终贷款金额、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质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质押、抵押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权限内可多次使用。
二、审批决策程序
公司与各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事宜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贷款相关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上述抵押资产存在因公司未能偿还相应贷款导致所有权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