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准则但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拆分原有项目及新增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二)利润表调整项目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调整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收票据 | -- | 0.00 | -- | 0.00 |
应收账款 | -- | 5,235,586.52 | -- | 0.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235,586.52 | -- | 0.00 | -- |
应付票据 | -- | 500,000.00 | -- | -- |
应付账款 | -- | 736,096,974.51 | -- | 376,954,202.5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36,596,974.51 | -- | 376,954,202.50 | -- |
上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进行调整,是对会计政策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