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9-04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19年8月28日09: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宋小明先生、樊霞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广州港技工学校赠送四台港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将已报废的四台港机设备赠送给广州港技工学校作为教学使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锦龙、李益波、苏兴旺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出租油船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物资分公司以5.5万元/月(含税)的价格,将“穗港油8”油船光船租赁给公司关联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租期为1年,并将船舶的供油配送业务委托给其代供代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9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出租码头场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将16#泊位后方场地出租给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国际邮轮业务,租金为59.43万元/月(不含税),租期暂定2年,根据新邮轮母港的建设运营情况相应调整租期。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锦龙、李益波、苏兴旺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