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资产置换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资产置换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此次公司以自有资产置换上海崇明港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法持有的锦绣宾馆的固定资产和土地、在建的静南宾馆事宜,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二、本次资产置换行为,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 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此,同意本次资产置换行为。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丁美红、耿建涛 2010年5月 13日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资产置换事宜的独立意见 |
---|
公告日期:2010-05-14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