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费益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93)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