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武大威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葛建会、王春雷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
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该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85)。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